今天的《替宋江拿个主意》一文,原本是要在本周四发表的,结果接到通知:

奇怪!
我的文章,怎么会跟别人的“相似度过高”?
一查,果然。
岂止“相似度过高”,根本就是一模一样。
因为那原本就是我的文章。
如有不同,那也是这次我自己改了。
我的原作,是2006年4月19日在网上发表的:

后来,又收入2011年5月上海文艺出版社版《易中天文集》第一卷。



那个作者“莽原文昭”并标明“原创”的文章,2019年11月25日发表在名叫《莽子曰》公众号。

谁是李逵,谁是李鬼,一目了然。
但是,李鬼却差点将李逵逐出梁山。
因此郑重声明,对莽子曰公众号和莽原文昭的侵权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更加哭笑不得的是,有时候我还要替李鬼挨骂。
比如:

见鬼,我什么时候说过那些话?
我倒不一定认为这位“林冲夜奔”是造谣者,但总归有人造谣。那些言论的“原创”要不要出来走两步?
一方面,是抄了我的文章,写上自己的名字,让我不能发表;另方面,是写了自己的话,却署上我的名字,让我替他挨骂。天底下,有这么缺德的吗?
莫非,真要逼老夫“风雪山神庙”不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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